有二大类,即外籍人员和中国籍人员。 外籍人员:
1.申请来华定居,或任职、就业学习,在华居留1年或1年以上的外国人(包括其随行家属);
2.持F、L字签证(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华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L字签证发给来华旅游、探亲或因其它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等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在中国停留期间要求改变身份,在华定居、就业、留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居留证的;
3.其它按规定须进行健康检查或复查的外国人。
中国籍人员:
1.国境口岸和出入境交通工具上从事饮食、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
2.经常入出国境的交通员工;
3.在国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国内公民回国,以及经批准回国定居或工作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
4.经批准出国的劳务、留学、定居人员及其它出国1年以上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