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商检局:根据国家商检局进出口食品所附食品标签检验管理规定,各地商检局开展了对进出口食品所附食品标签检验工作。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该项工作暂按以下标准收费。
1、登记审核费(含证书费)每种标签300元
2、样品检测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实际检测项目收费。
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同品种但包装规格不同的产品,同时申请标签登记检验时,其中一种包装规格的产品标签按全额收取,其它包装规格的产品标签,登记审核费按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取,检测费不另收。收费纳入财务管理。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