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4]794号)中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木材检尺等检验、鉴定业务暂按以下标准收费:
一、木材检尺 每立方米0.50元 最低费100元
二、汽车初检、登检费每辆 20元
摩托车初检、登检费每辆 10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