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受管制的货品一览表受管制货品指任何受香港进口及出口规例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制的物品。将这类产品进/出口必须先获有关的香港政府部门签发有效许可证及/或证明书,或符合其他条件。以下是常见的受管制货品及有关的管制机关:
项目 进口/出口 管制 牌照/证 许可证 证明书 管制机关
枪械及弹药 进口/出口 进口证 管有权牌照 香港警务处牌照课(枪械牌照组)电话:25277457
工业贸易署战略物品组(签证)电话:23985575
动物、雀鸟及爬虫类
进口
许可证(进口动物) 渔农自然护理署签证组 电话:21507057
动物产品 出口 签发官方动物健康证书 渔农自然护理署签证组 电话:21507057
受管制化学品 进口/出口 进口证 移走许可证及授权书 香港海关 化学品管制课 电话:25414383
危险药物 进口/出口 进口证 进口证明书及出口证明书1 卫生署药剂部 电话:23198460/28363880
应课税品(酒类、烟草、碳氢油及甲醇) 进口/出口 进口/出口证(有效期一年) 搬运许可证/出口许可证(签发已完税搬运许可证时须支付关税) 香港海关应课税品科香港许可证办事处 电话:28523030
(只处理许可证申请)
濒危动物及植物品种 进口/出口 入口证 出口国签发的出口许可证2 渔农自然护理署濒危物种保护(牌照事务)科电话:21506999
电气产品(家用) 进口 附有由认可机构签发的符合安全规格证明书(适用于订明产品),或自行作出的符合标准声明(适用于非订明产品)。 机电工程署 电力法例部 电话:28083100/28083171
爆炸品 进口/出口 预先加签的进口证 土木工程署 矿务及石矿部 电话:27168666
工业贸易署战略物品部(处理进出口签证)电话:23985575-7
(技术评估)电话:23985582
含有下列物质的食品:附加色素、金属、黄麴霉毒素、芥酸及/或其他禁用物质、防腐剂及/或抗氧化剂等
进口 凡含有前述受管制物质的食品,必须确定香港的有关规例是否容许该食品在本地销售。
进口前须预先获得许可或由认可的外国卫生机关签发有效的卫生证明书。
食品环境卫生署 食物及公共卫生部 电话:28675567/28675569
急冻糖制品 进口 进口前须预先获得许可 外国卫生机关签发的卫生证明书 食品环境卫生署食物及公共卫生部 电话:28675570
野味、肉类、家禽及禁止食用的肉类 进口 进口前须预先获得许可或由认可的外国卫生机关签发有效的卫生证明书 食品环境卫生署 食物及公共卫生部 电话:28675570
奶类及奶类饮品 进口 进口前须预先获得许可 外国卫生机关签发的卫生证明书 食品环境卫生署 食物及公共卫生部 电话:28675570
汽车 进口 注册为进口商及分销商 首次登记 香港海关 汽车评值课 (处理进口商及分销商注册)
电话:22314391 运输署(处理首次登记)电话:28042637
光碟原底 翻正及复制设备 进口/出口 进口/出口证 香港海关 版权及商标调查科 电话:28511625
损耗臭氧层物质 进口/出口 进口/出口证 环境保护署 空气质素监理组 电话:25946234(查询)
工业贸易署非纺织品签证组 电话:23985559-60
除害剂 进口/出口 进出口牌照 除害剂牌照(已注册的除害剂)(已注册人仕) 除害剂许可证(指定化学品)(未注册除害剂) 除害剂注册(注册分为第一部份-已调好备用的家用除害剂及第二部份-其他除害剂)
渔农自然护理署 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 (处理许可证及进口证申请) 电话:21507009
工业贸易署非纺织品签证组 电话:23985559-60(溴代甲烷进出口牌照)
药用制品及药物 进口/出口 由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加签的进口证 卫生署药物注册及出入口管制组
电话:23198460
植物、植物害虫及泥土(不包括花束及食用的水果及蔬菜) 进口 进口证3 进口许可证
出口货品可能要进口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 渔农自然护理署 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 电话:21507000
无线电传送设备 进口/出口 无线电商牌照(无限制)持有人不受进口/出口管制
进出口许可证(但无线电商牌照(无限制)持有人无须申请) 电讯管理局牌照组 电话:29616771
放射性物质/辐射仪器 进口 进口证 放射物质牌照或辐照仪器牌照 卫生署放射卫生部
热线:28861551,(放射性物质/搬运许可证)电话:29771868,(辐射仪器)电话:29771887
工业贸易署 非纺织品签证组(处理进口签证) 电话:23985560
储备商品 (米、急冻或雪藏牛肉、羊肉与猪肉,以及急冻家禽)
进口/出口 进口证 登记为贮存商 卫生证明书(由有关出口国家认可的卫生局签发) 工业贸易署
食米管制分组 电话:23985570
沙粒 进口 搬运沙粒许可证4 土木工程署 填料管理部(搬运沙粒许可证) 电话:27625192
海事处签发的运沙船航线核准证 海事处牌照及关务组(运沙船航线核准证) 电话:28858397
战略物品 进口/出口 进口/出口证 由产品生产来源国家/地方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工业贸易署战略贸易管制科 (处理进出口签证) 电话:23985575
纺织品 进口/出口 进口/出口证(详情见第8章) 配额许可证(适用于受限制市场) 工业贸易署
(处理纺织品进口签证) 电话:23985464
工业贸易署 受限制纺织品出口签证组 (处理出口签证)
加拿大─电话:23985288
美国─电话:23985288
欧盟─电话:23985148
工业贸易署
非受限制纺织品出口签证组
美国─电话:23985440
加拿大─电话:23985409
欧盟─电话:23985370
废物 进口/出口 进口/出口许可证 环境保护署 废物及水质监理组 电话:27555462
非加工木制包装材料 出口(只适用于香港出口至加拿大、美国、欧盟、澳洲、纽西兰及巴西的材料)
香港的认可熏蒸服务商签发的熏蒸证书上的盖印5 渔农自然护理署 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 电话:21507008/27088885(热线电话)
注1 需要出口国签发有效的出口授权书或更改卸货港证明书。
注2 附有效文件如出口国的出口许可证及发票。
注3 原产地主管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
注4 搬运沙粒许可证包括香港土木工程署签发的许可证及出口国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注5 付运货品包括从香港及中国出口至美国的货品,以及来自其他地区途经香港转口到美国时在香港重新包装的货品。如付运货品没有实木包装材料,出口商应声明付运货品内没有该种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