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2年1月15日上午,年已花甲的原上海海关调查局局长季永珍因犯有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其他不法收入和赃物也一并追缴。 季永珍是在2000年11月28日涉嫌受贿罪而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1日被逮捕。第一中级法院认定了季永珍在2000年1月上旬截留并侵吞了国泰拍卖行给调查局的3万元“春节慰问费”;认定季永珍利用职务之便,使外地一物资公司获得巨额利润,而季永珍从中受收对方的常熟虞山附近的小别墅,以及收受巨额贿金、红木家具等;季永珍还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有172万元人民币、港币12万元、美元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