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标签
1. 化妆品标签审核:
化妆品标签审核,是指对进出口化妆品标签中标示的反映化妆品卫生质量状况、功效成分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符合性检验,并对标签格式、版面、文字说明、图形、符号等进行审核。
2. 标签审核申请时间: 报检前 90 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3. 申请审核所须提供的资料和样品:
(1)《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2)产品配方
(3)化妆品功效及其相关证明材料、检验方法
(4)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5)产品在生产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6)化妆品标签样张 6 套
(7)提供相应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8)出口申请:进口国(地区)对化妆品标签的有关规定
4. 化妆品标签合并审核申请的情况:
(1)成分、工艺相同, 规格不同的
(2)成分、工艺相同, 包装形式不同的
(3)成分、工艺相同, 规格及包装形式相同的,外观不同的
对进出口化妆品的检验和管理
1. 出口化妆品的检验:
(1)施检范围:
化妆品的标签、数量、重量、规格、包装、标记及品质卫生等机构还要检验化妆品包装容器是否符合产品的性能及安全卫生的要求
(2)报检时提供的单据:
①《出境货物报检单》
②《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③ 相关外贸单据
④ 首次出口的化妆品必须提供生产、卫生许可证、安全性评价资料和产品成分表(包括特殊化妆品)以供机构备案。
2. 进口化妆品的报检程序:
(1)管理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化妆品实施分级监督检验管理制度,按品牌、品种将进口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分为放宽级和正常级。
(2)报检时提供的单据:
①《入境货物报检单》
②《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③ 相关外贸单据
④ 从发生疯牛病的输出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化妆品,尤其法国、以色列和日本:必须有这些国家官方出具的专门格式的动物检疫证书,以说明该化妆品不含牛、羊的脑及神经组织内脏、胎盘和血液(含提取物)等动物源性原料成分
<1> 法国:
A. 进口A类产品时, 须提供化妆品证书格式一
B. 进口B类产品时, 须提供化妆品证书格式二和风险分析报告和加工工艺等相关材料
<2> 以色列:
A. 进口A类产品时, 须提供化妆品证书格式一
B. 进口B类产品时, 须提供化妆品证书格式二和风险分析报告和加工工艺等相关材料
<3> 日本:
A. 进口非禁用的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时, 须提供检疫证书格式一和风险分析报告
B. 进口含非牛羊动物源性原料时, 须提供检疫证书格式二
C. 进口非动物源性原料时, 要求生产厂商提供”非动物源性产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