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国把关, 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海关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海关关员的执法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创造文明高效的通关环境,更好地支持西部大开发,我关特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一、海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依法行政,为国把关,公正廉洁,文明高效。
二、在海关业务现场实行“三公开”,即有关政策法规公开、业务程序公开、执行公务的关员身份公开。遇有海关执行的有关进出口政策调整时,及时对外公告。专门设立海关对外咨询服务电话,为社会各界提供有关政策的咨询服务。
三、报关企业和个人在海关办理手续时,只要手续单证齐全、有效、规范,海关业务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海关手续。如因提供的手续、单证不齐等原因退单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必须一次性解释清楚。
(一)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时限:
1、企业申请货物转关,符合海关转关条件的,自接受申报起4小时内办结转关手续;
2、进出口货物报关,海关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验核缴税单后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自收到出境地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回执后3日内办结;
4、现场遇有疑难问题需要送交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的,自接受申报起5日内予以答复(需化验或请示总署的除外)。
(二)办理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通关时限:
1、进出境旅客选择“无申报通道”、不需查验的,即时办结通关手续;
2、进出境旅客选择“申报通道”,海关需要征税、查验的,自接受申报起20分钟内办结通关手续;
3、旅客分运行李自接受申报起2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4、外商常驻人员自用安家物品进口审批手续,自接受单证起3日内办结。
(三)进出境运输工具的通关时限:
自接受申报起30分钟内办结通关手续。
(四)企业登记备案时限:
1、专业、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自接受申请起5日内办结;
2、新审批的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自理报关企业及外关区企业异地报关的注册登记备案手续,自接受备案申请起2日内办结;
3、本关区进出口企业异地报关备案手续,自接受申请起1日内办结。
(五)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登记时限:
凡企业提交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登记有关单证符合要求,海关应在3日内开出银行保证金台帐联系单,并自接到银行保证金台帐登记通知单起4小时内办结。
(六)减免税审批时限:
1、进口科教用品的减免税手续,自接受单证起2日内办结;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技术改造引进设备及其它进口货物的减免税手续,自接受单证起2日内办结;
3、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小轿车审批手续,自接受单证起2日内办结。
(七)上述承诺时限均指法定工作时间。
上述承诺时限不包括下列情况:
1、发现走私、违规嫌疑,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
2、情况特殊、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四、海关实行节假日预约查验制度。对于节假日期间一些紧急的进出口货物,海关可根据企业事先申请,实行节假日24小时预约查验。
五、发现海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海关承诺制度的,报关企业或个人可向海关有关业务部门主管处长或直接向西安海关监察室、政工办、人教处口头或书面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海关将按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工作人员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警告上岗直至辞退处理。调查处理结果由接受投诉部门向署名投诉人予以反馈。
六、本承诺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