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日前在反倾销调查中,给予输美中国虾产品以“灾难性裁决”。相关专家早有断言,只要被课以15%以上的反倾销税率就意味着中国企业被剥夺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入场券”。而我市的水产品出口创汇龙头企业———中联食品(大连)有限公司被裁定征收84.93%的高额反倾销税。这是否意味着被美国反倾销“大棒”狂扫的“大连虾”,要遭遇难以规避的市场“重创”?时下,很多人都为“大连虾”的市场命运捏了一把汗。然而记者昨天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得到的最新消息是,由于相关企业及时进行了产品策略和市场战略的调整,时下的“大连虾”已提早规避了反倾销可能带来的重创。 2003年年底,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和越南等国向美国出口的除面包虾和熟虾以外所有虾类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我市主要从事虾类产品出口的中外合资中联食品(大连)有限公司被列入反倾销指控“黑名单”。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裁定中国和越南对美对虾出口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从中国进口的对虾征收0.07%至112.81%的反倾销税,中联食品(大连)有限公司被裁定征收84.93%的反倾销税。从2003年底被指控反倾销到现如今84.93%的高税率出笼,对于主要从事虾类产品加工出口、年加工能力在6000吨以上、90%以上产品都销往美国市场的中联食品(大连)有限公司来说,意味着原计划在2004年下半年出口美国的近5000吨涉案商品将不得不停止出口。但由于充分考虑到了以上的市场情况,该企业从2003年下半年及时对公司产品策略和市场战略做了调整:一方面,企业增加了反倾销涉案产品之外的深加工虾类产品对美的出口,如增加鱼类、面包虾产品出口;另一方面,企业加大了开发新市场的力度,新开发了加拿大、韩国、东南亚等市场,避免了由于市场过于集中带来的风险。正因为拿起产品多元化和市场多元化两个“武器”,企业成功规避了反倾销指控可能带来的“重创”。今年1至10月份,该企业实现出口3228万美元,同比增长30%。
“中国企业被征收高额税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美国商务部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选用印度某公司的产品价格作为中国产品的替代价格,从而确定中国产品存在倾销行为。这是非常不公正的裁决。但面对反倾销,企业提早进行产品、市场调整,也体现出我市企业越来越成熟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相关人士如是评价。
据了解,针对此次反倾销案,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从立案开始,就实施了“四体联动”的工作机制,责成区外经贸局多次到企业进行调查,将企业反映的情况迅速向商务部和国家有关商会报告,支持企业进行申诉。在终裁结果公布后,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又根据《大连市公平贸易工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为企业下发了“关于申报反倾销案件资助资金的通知”。但采访中,相关人士也提醒,按照有关程序,包括我市企业在内的我国涉案企业,在本案上还存在法律途径上诉的可能,而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明年还应对美商务部的裁决作出行政复审。如果相关企业组织起来,继续走司法救济的程序,虽然很难对最终结果作出预计,但最低可以取得一个获得公平待遇的机会。但如果要走司法途径,有一点很关键,那就是企业一定要尽早准备,因为上诉时间非常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