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名称 asean and its summit meetings 内含:东盟首脑正式会议、东盟首脑非正式会议、东盟-中国、日本、韩国首脑会晤以及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东盟首脑正式会议:
第一次首脑会议于1976年2月23日至24日在印尼的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两个文件:《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asia) ,强调在尊重独立和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争端的基础上东盟各国进行有效的合作;《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declaration of asean concord),又称《巴厘宣言》,确定了东盟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关系上的指导原则。
第二次首脑会议于1977年8月4日至5日在吉隆坡举行,会议重申东盟团结合作的方针,批准东盟扩大区域性经济合作的计划,同意加强东盟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共体的对话与合作。
第三次首脑会议于1987年12月14日至15日在马尼拉举行,会议签署了《马尼拉宣言》(manila declaration 1987) 和4个经济方面的文件,并发表了新闻公报。
第四次首脑会议于1992年1月27日—28日在新加坡举行。会议签署了《1992年新加坡宣言》和《东盟加强经济合作协定》。东盟6国经济部长还签署了为实现东盟自由贸易区(AFTA)铺路的《有效普惠关税(CEPT)协定》。决定今后每3年举行一次正式首脑会议,如有必要,还可以在此期间举行非正式首脑会议。此外,为了协调和实施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东盟决定解散原有的5个经济委员会,设立一个更有效的部长级理事会,同时将东盟秘书处提高到部长级,使该机构更具有权威性。会议决定,东盟将在15年内实现自由贸易区;从1993年1月1日起,将工业制品、农业加工品和生产设备3大类共15种产品的关税逐步减到5%至10%,最高不超过20%。(同年10月,在东盟经济部长会议上,消除了产品清单问题上的分歧,确定在今后15年里把关税削减到不超过5%。从纺织品到水泥的15个产品系列的关税将逐渐少,减少的时期将从15年缩短到10年)。
第五次首脑会议于1995年12月14日至15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东盟7国政府首脑签署了加强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定修正议定书 (protocol to amend theframework agreement on enhancing asean economic cooperation)。东盟部长们签署了东盟自由贸易区有效普惠关税协定修正议定书、东盟服务业框架协定、东盟知识产权框架协定、东盟优惠贸易协定修正议定书等8个文件。东盟7国、柬埔寨、老挝和缅甸政府的首脑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东南亚无核区条约》。会议在结束时发表的《曼谷宣言》呼吁东盟在进入21世纪时发展成为容纳所有东南亚10国的组织,并决定将印度升级为“对话国”。东盟首脑还决定自本次首脑会议后每年举行一次非正式首脑会议,以协调内部立场。
第六次首脑会议于1998年12月15至16日在越南首都河内举行,会议决定接纳柬埔寨为东盟第10个成员国。会议通过了《河内宣言》、《河内行动纲领》和《“大胆措施”声明》等一系列旨在促进东盟加强经济、政治与安全合作的文件。《河内宣言》呼吁有关国家和国际金融机构继续向受金融危机打击的国家提供援助,帮助这些国家恢复经济增长。《宣言》还表示,东盟将致力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谋求加快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实施东盟产业合作计划,并通过建立东盟投资区来吸引更多的外资。为改善贸易和投资环境,东盟将采取一揽子“大胆措施”,向贸易和投资者提供优惠条件。
第七次首脑会议于2001年11月5至6日在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东盟领导人审议通过了《河内行动计划》的中期报告,并确定了新的优先合作项目,其中包括东盟区域一体化、信息和通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领导人同意设立东盟商业咨询理事会,并鼓励私营企业从2002年起举行定期的东盟商业峰会;同意2002年初启动东盟一体化特惠体系,使东盟新成员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能免税进入较发达的其他东盟成员市场;同意加强多领域合作,包括能源、旅游、农业和通信。会议还就恐怖主义问题和艾滋病问题分别发表东盟领导人宣言。
第八次东盟首脑会议2002年11月4日-5日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东盟10国领导人就实现东盟一体化、打击恐怖主义等共同关心的地区性和国际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共识。东盟各成员国领导人签署了《东盟旅游协定》,旨在进一步促进东盟旅游业的发展。中国还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签署了《政府间电力贸易协议》,宣布从2004年起,向老、柬、缅大部分对华商品提供零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