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阿联酋首次被美国从“特殊301”条款的监督名单中删除掉,可见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绩已经得到美国的承认。但2001年初,尽管商务软件联盟(BSA)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阿联酋的软件盗版率从去年的47%,下降到了今年的44%,美国却又将阿联酋列入了“特殊301”条款的监督名单,原因不详。
阿联酋在打击盗版软件上也不遗余力,现在阿联酋已经成为本地区在打击盗版软件上最成功的国家。
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阿联酋是WTO成员之一,从2000年1月开始必须执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而且,阿联酋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组织(WIPO)的会员国,并签署了《保护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其他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1992年,阿联酋通过了三部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即《版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但直到1994年才开始认真实施。阿联酋新闻文化部正在修改《版权法》,使其符合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