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与补贴密切相关的另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倾销(dumping),美国相关法规也有明确规定。 例如1916年反倾销法,对于以意图摧毁或伤害任何美国产业为目的,而以低于市场公平销售价格或批发价格,销售进口产品者,课以民事与刑事责任。而1930年关税法第七章,则对经过行政程序认定外国商品系以低于公平交易价格在美国市场销售,且此种销售亦对美国产业造成实际损害时,授权联邦政府对这些商品课征反倾销税。
另一方面,1988年的综合贸易与竞争法案则赋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对第三国造成美国工业损害的倾销行为,有权要求外国政府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