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应当填写备案申请书并随附有关文件。有关备案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文件的要求,请浏览海关总署的互联网网站。该网站同时提供下载备案申请书格式的服务。
该网站的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
备案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以下地址寄送: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政编码:100730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经海关总署核准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根据海关总署的通知,及时缴纳备案费。备案费为人民币800元/件。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日内通知申请人是否予以备案。对核准备案的,海关总署将核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