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人在开始出口交易之前,需向尼日利亚出口促进委员会(NEPC)注册登记。出口人必须遵守委员会制定的出口程序。注册完成后出口人须遵循如下程序: 1, 出口人注册后,要求在委员会帮助或没有帮助下识别未来的买方和洽谈出口合同。出口人须能够出示下列文件:
a) 出口人以FOB,CIF和CFR的报价文件。
B) 买方接受的文件。
C) 形式发票。
D) 商业发票。
2, 一旦合同签署,需办理银行和确定承运人事务,这些事务须通过出口人开户银行、商业部、尼日利亚中央银行和尼日利亚海运管理局完成。现阶段需使用的文件是尼日利亚出口收入表(Form NXP)。共6份表须由议付行盖章和背书,银行将保留原件和副本,4份副本送往商检机构,商检机构将3份副本分别送往海关、中央银行和尼日利亚出口促进委员会。FormC-3.2由尼日利亚海事管理局交议付行,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必要时须付费,信用证付款和其他允许的方式是强制性的。
3, 由指定的商检机构对商品的质量、数量和金额进行商检,然后出具清洁检验证书(CCI)。
检验后可进行商品包装,下列文件被需要:
a) Form EUR-1(欧盟国家)。
B) 原产地证书。
C) GSP Form(普惠制证书)
d) 出口报关单背书(如果是集装箱运输)。
E) 标签-唛头和编号
出口人须到尼日利亚农工商商会协会(NACCIMA)、尼日利亚制造商协会(MAN)和海关领取以上表格。
4, 货物需运往装船港口由海关查验,货物查验由海关处理中心在主要港口进行,需如下文件:
a) 出口报关单99''销售表格
b) 海关处理中心的查验文件。
5, 货物查验完成后,即可装船出运。
6, 最后,收回出口收入,存入出口人所开户的商业银行住所账户。付款方式通常采用信用证或其他允许的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