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计征制度
喀麦隆海关总署公布,自1994年2月14日7时30分起,喀麦隆实施中非关税和经济联盟(UDEAC)税改中的新的共同对外税率(TEC),进口商品按四大类报关征税。
第一类:生活必需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书籍等),税率为5%,某些商品还可免征营业税。
第二类:原料和工业设备(化工产品、工业机械、20吨以上的机动车、电脑等),税率为10%,某些商品还可免征营业税。
第三类:中间产品(纺织品、工业用机器配件、鱼等),税率为20%,并征收营业税。
第四类:日常消费品(香水、汽车、服装等),税率为30%,并征收消费税25%。
海关除按四大类商品征收共同对外税率(TEC)之外,喀海关还要征增值税(TVA)、信息服务税,又称电脑税(INFO)、市政税(MUN)。根据进口商品的不同,有时还征收植物卫生检疫税、动物卫生检疫税、消费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