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品货到后,收货单位即可凭上述证明向海关办理手续后提货。
残次品,卖方提出要退回国外的或退国外修理的,办理出境手续时亦需附交上述证明。若国外提出放弃的,原则上收货单位应将其上缴海关。若收货单位认为有利用价值的,则需请海关估价并作价留用,否则索赔品到货时将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