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已经依法设立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了重新审核,现将第一批通过审核并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机构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二〇〇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审核合格的第一批 检验鉴定机构名单 1.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珠海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2.天津华和海事检定有限公司 3.大连三联鉴定服务公司 4.上海申宝商品鉴定有限公司 5.厦门通达公估有限公司 6.青岛三义鉴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7.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宁波分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天津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大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厦门分公司、重庆分公司 8.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9.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 10.上海申美商品检测有限公司 11.上海东方天祥检验服务有限公司 12.上海华日商品检定有限公司 13.上海埃比埃斯技术检验有限公司 14.上海双希海事发展有限公司 15.深圳华通威国际检验有限公司 16.上海英斯贝克商品检验有限公司 17.江苏添福产品服务有限公司 18.浙江弥禧马检品有限公司 19.莱茵技术—商检(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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