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报关单录入时,若对某些自动调出的征免税证明数据项进行了修改,则报关单在自动审单环节被拒绝接受申报,主要有:进出口标志、商品项数、商品项号、收(发)货单位、征免性质、征免方式、计量单位、商品规格型号、成交币制。因此,如申报进口报关单内容的确与备案数据不一致,企业应持征免税证明到备案部门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