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9日阿拉山口海关会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知识产权保护局,销毁该关查获的侵犯“SONY”(索尼)商标权的41台VCD。 2004年3月16日,阿拉山口海关查验关员在对入境K896次国际列车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哈萨克斯坦旅游购物团成员携带41台标有“SONY”标识的VCD机,已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经检查,现场关员初步判定该批货物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他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扣留处理。经过后续调查取证,认定该批货物侵犯权利人索尼株式会社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商标权,遂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对该批侵权货物予以没收并作销毁处理,这是该关首次销毁侵犯知识产权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