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关区首宗CEPA项下进口货物于9月21日在江门海关外海办事处顺利办理了通关放行手续。这是CEPA实施后,由江门海关验证通关放行的第一例享受“零关税”港货。 由江门市裕达丰经贸有限公司申报海运进口的这批货物,均为全棉男装长裤,数量为48纸箱,货值213992港元,原产地为香港。该批货物原产地证书于9月16日由香港工业总会签发,9月19日装运离港。按照相关规定,该批货物属CEPA项下进口货物,可享受减免原17.3%的关税税率,减免税额达45987元人民币。
据江门海关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20日,海关在接收到这批货物的“CEPA”原产地证书电子底账数据后,提前在通关等环节做好了业务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确保“管得住、通得快”,为该批货物快速通关放行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9月21日货物运抵外海码头后,申报单证通过江门海关审单中心审核,确认原产地证书联网核查系统运行正常,原产地证书电子底帐对碰成功,江门海关驻外海办事处迅速为进口货物办结通关放行手续。该批货物货主表示,原先对CEPA政策了解很少,这批货物只是“尝试性”地进购。通过这次办理通关手续,真的享受到了CEPA的“实惠”,以后会继续采用这种方式。
据海关人员介绍,按照规定,CEPA项下适用零关税的货物,必须是原产地为“香港”、“澳门”。收货人在报关时,应当主动向申报地海关申明该货物适用零关税,并提交符合CEPA项下《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序》规定的有效原产地证书,经海关联网核对无误,即准予按照零关税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江门海关统计数据显示, 1至8月份,该关区进口属CEPA项下的货物共有762宗,商品涉及废塑料、电机零件、化工产品、纺织品4大类19种,货值1144万美元,涉税2270万元人民币。在具体通关过程中,上述属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并未享受“零关税”,原因在于,部分香港货商考虑部分货物数量小、货值低、时间关系等而放弃申领原产地证书、一些国内进口商因不熟悉CEPA相关条款,在与外商签订合同时很少要求对方提供原产地证书。对这些货物,江门海关只能按照最惠国税率征收税费。有关部门相信,随着CEPA项下商品数量的不断扩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的经济往来,从而带动本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