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关在实行担保通关、快速通关、加班验放、岗位替代、首问责任、退单说明、服务承诺、关务公开等一系列通关便利措施的基础上,日前,出台了12项措施推动通关提速。
泉州海关12项措施如下:
一、将进口货物“提前报关、实货放行”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生产急需的货物,为大宗散货、大型设备、鲜活商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其他生产急需的货物开辟快速通关通道。
二、大宗货物实际进口前,海关实行预审价、预归类、避免货物因审价或归类作业延误通关。
三、简化保证金的核注手续,对资信良好企业海关根据银行转账凭条办理通关业务。
四、开辟审价绿色通道,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五、加工贸易“形式结转”报关单实行“接单—放行一体化作业”,在空间上实现“零距离”通关。
六、简化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手续,除保证金台账实转和收取风险抵押的合同以外,取消其他加工贸易合同的备案料件预审价。
七、试行“以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对管理规范的大型加工贸易企业取消手册限制,海关根据企业的实际加工能力和实际生产需要发放“大手册”,企业无需对加贸易合同进行逐份备案。
八、简化企业登记备案的业务审批手续,审批环节从经办、科长、关长三级审批减为经办、科长二级审批。
九、支持泉州口岸开展沿海内支线外贸运输业务。
十、支持泉州陆路转关报验中心开展进出口集装箱货物的转运业务,拓展泉州物流发展空间。
十一、加强与口岸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营造方便快捷的大通关环境。法定检验检疫进口货物,因检验检疫机关延迟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致使收货人滞报的,收货人如果在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天内事先向海关提交经检验检疫机关确认的证明,海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滞报金的减免手续。
十二、加强企业管理,倡导诚信通关,整顿和规范口岸通关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