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际市场对矿产品资源需求增长从而带动了国际矿产品价格上扬,国内矿产品行业有偿使用许可证的价格也持续攀升,导致逃证走私出口矿产品案件增加。今年1-8月,天津海关连续查处16起逃证出口矿产品行政违法案件,案值累计达2465万元,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倍,案值比去年同期增长近27倍,截获包括焦炭、镁砂等无证走私出口矿产品共计1万余吨。 此类案件呈现这样特点:一是主要采取伪报品名的方式逃证走私。在天津海关已立案调查的逃证出口矿产品案件中,有11起采取伪报品名方法,将焦炭、镁砂、碳化硅等应证商品,直接伪报为碳酸氢钠、化肥、铸铁块等逃证走私。走私分子在以往单纯伪报品名逃避监管的基础上,又出现了真假混装等逃避查验新手法。
二是既逃避许可证又骗取高额退税的伪报品名走私。在今年查获的该类走私案件中,连续发现走私分子将应证商品伪报为相对价格较高且出口退税率较高的非应证商品,意图牟取更大的走私利润。如,将应证重烧镁(税号25199020,出口退税税率5%)伪报为非应证商品板石(税号68030000,出口退税税率13%)。
三是涉案企业规模小、投入少,货主弃货逃跑情事增多。由于这些矿产品国内价格低,如果不申领许可证,仅支出采购矿产品的资金,成本投入不多,因此逃证出口矿产品案件的涉案当事人多为中小型企业,还有部分为个体经营者。有些涉案当事人在逃证出口行为被海关查获后,便以其规模小、投入少、“转身灵活”的特点,弃货逃跑,以此逃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