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起源于中国,大量的临床经验和地道的药材也都在中国。然而,在国际中药市场上,我国中药所占份额只有5%左右。 如此尴尬的处境,追根究底还是“标准”在从中阻挠,西方发达国家根据WTO规则制定的一些标准,成为严重阻碍我国中药产品出口的门槛。以我国中药出口欧盟为例,今年4月30日,《欧盟传统药品法案》正式生效,根据该法案规定,对欧盟市场出口药品的生产厂家必须通过欧盟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准则”(GMP)审查,出口药品的质量必须符合欧盟药典标准,欧盟的进口商必须办理药品进口许可证等等。这些规定给我国中药出口欧盟之路设置了重重阻碍。
上海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上海口岸对欧盟的中药出口共计18万美元,比去年同期锐减了近六成;6月份对欧盟出口中药不到19万美元,下降逾三成。其中,对德国、法国、西班牙三大医药市场的出口跌幅最为明显。
面对这些技术性壁垒,我国中药产品怎样才能“破壁前行”?业内人士认为,国内中药生产厂家要闯四道关。一是企业审查关,应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尽快通过欧盟GMP机构对药厂的审查;二是药品注册关,应加紧在欧盟注册“传统植物药”;三是中药品种关,摒弃一些不被西方人接受的毒性成分、矿物成分和濒危物种,适应国际观念;四是中药研制关,应加大科技投入,分析中药复方中各单味药的疗效,向处方化、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