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职能设置采取三级管理体制。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全面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海关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并具体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全国各直属海关都设立了法规处(室),具体负责本关区的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直接向货物进出境地的直属海关法规处(室)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
各基层海关的审单、查验部门的广大海关官员,直接参予了对侵权货物的监控、查验等工作。
在进出口侵权货物比较集中的基层海关,比如深圳、上海、南宁等关区的基层海关,还设立了法规科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联络员,具体实施或指导本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