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产生的残次品,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企业、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移作他用。
残次品可内销、退运出境或申请放弃,具体规定详见海关总署第87号令(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节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