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人员在取得我国主管部门签发的居留证后,可持进口自用物品申请单、居留证件、本人身份证、三资企业委任书、护照及进口物品清单等单证向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外方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在品种数量等方面有何管理规定?
答:对申请进口的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进口,对海关规定的电视机等20种商品不予免税,但对签证有效期内初次来华的,可允许免税携带便携式收录机、便携式激光唱机、家用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各一台;对进口小轿车、摩托车每人各限一辆,全额征税办理,并从定点口岸进口。对国家定点的桑塔纳等国产轿车可免关税,征增值税及消费税。
对公派出国人员携带进境行李物品海关有何规定?
答:公派出国人员进出境携带的行李物品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出国人员进境时携带的行李物品,在规定的出国人员带进物品品种、数量内给予免税。出国人员在外工作、学习每满180天的,准予免税带进《出国人员带进物品限量表》第四、五项物品各一件,最多连续免税四年,其中经援人员和承包劳务人员不受最高连续免税年限限制;临时出国人员在外不满180天的,每公历年首次进境准予征税带进《限量表》第四、五项物品各一件。出国人员进出境不得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
长期公派出国人员如何向海关申领《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
答:长期公派出国人员是指国家派往国外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根据规定,长期公派出国人员在前往国给予入境签证后,首次出国前,可以向出国护照上签证的外国使领馆所在地海关申请领取《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申领时,要持本人护照以及派出单位的证明,注明批准在外任期时间。
凡已领取《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的人员,进境时所带的行李物品和托带物品,均凭《登记证》办理海关手续未领取的,随身带进的行李物品,填写《旅客行李申报单》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我国禁止进出境的行邮物品有哪些?
答:禁止进境的有: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品;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各种烈性毒药;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有碍于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禁止出境的有: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