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兑行是应开证行或受益人之请对不可撤销信用证加具保证兑付的银行。保兑行通常是通知行,由于通知和保兑由一家银行办理,所以保兑信用证一般都是通过银行通知出口商的。开证行直接 寄的信用证很少被加保兑,虽然这并非完全不可能。通知行担负保兑责任时,采取的方法是在通知书上加列保兑文句:“我行兹对本证加以保兑。”由于保兑是一种对受益人的肯定的凭单付款责任,一般银行都像本身开证那样要用“保证”“保付”或类似科目进行转账,使其在账册上表现出来,而单纯通知就不需要进行转账。举例:香港汇丰银行收到“SOCIETE FRANCE D ESCOMPTE PARIS”(巴黎法国贴现银行)电开信用证要求它通过中国银行南宁分行通知受益人北海某进出口公司,并要求其保兑。有关电文摘录如下:WE WOULD BE OBLIGED IF YOU COULD ADVISE THE BENEFICIARY AT YOUR EARLIST AND BY CABLE THROUGH BANK OF CHINA,NANNING(CABLE AODRESS:CHUNG KUO)OF THE DOCUMENTARY CREDIT IN FULL DETAILS AS FOLLOWS,ADDING YOUR CONFIRMATION(我们请求你们通过中国银行南宁分以电报(电挂:CHUNG KUO)将详情如下的跟单信用证及早通知受益人,并加上你们的保兑)。当保兑行决定参与保兑或确认时,在信用证正本之外会另加保兑通知书,通知书上通常记载下列类似文句:WE ARE INSTRUCTED BY XYZ BANK TO ADVISE YOU THAT THEY HAVE OPENED THEIR IRREVOCABLE CREDIT IN YOUR FAVOUR…… WE CONFIRMED THE CREDIT AND THEREBY UNDERTAKE THAT ALL DRAFT DRAWN AND PRESENTED
AS ABOVE SPECIFIED WILL BE DULLY HONORED BY USAT OUR COUNTER ON OR BEFORE……
THE ABOVE MENTION CORRESPONDENT ENGAGES WITH YOU THAT ALL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LY HONORED.
AT THE REQUEST OF OUR CORRESPONDENT,WE CONFIRM THEIR CREDIT AND ALSO ENAGAGED WITHYOU THAT ALL O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DULLY HONORED
(我们受XYZ银行的指示通知你们,他们已开立以你们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我们保兑信用证并保证,上述指定提交的所有汇票将提前或按时在我们柜台上支付。上述提到的约定,向你们保证按时支付与本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所有汇票。我们按照约定的要求,我们保兑他们的信用证,也支付与本信用证条款相符所有汇票)。
产生保兑行的原因:由于政治上的原因或因开证行规模较小、信誉不高,本信用证金额超过开证行的资力或开证行所处的国家的经济情况不佳等原因,卖方可要求买方请开证行委托受益人所熟悉的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另外,买方为使其信用证易为卖方所接受,也有主动开出保兑信用证。
保兑行的操作业务为:
一、保兑行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责任
当信用证规定的“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提交到保兑行时,保兑行即应承担不可撤销的付款责任: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凡由保兑行承兑者一承兑受益人出具的以保兑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于到期日支付票款。凡由另一受票银行承兑者一如信用证规定的受票银行对于以其为付款人的汇票不予承兑,应由保兑行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受益人出具的以保兑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或者,如受票银行对汇票已承兑但到期不付,则保兑行应予支付;予以议付,不得追索。
保兑行在开证行不能兑付时,有必须议付或代付的责任。在已经议付或代付之后,不论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只要出口人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保兑行都不能向受益人行使追索权。
二、未经开证行、保兑行以及受益人同意,不可撤销信用证既不能修改也不能撤销
自发出信用证修改之时起,保兑行可将其保兑扩展至修改,且自其通知该修改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受修改的约束。然而,保兑行可选择仅将修改通知受益人而不对其加具保兑,但必须不延误地将此通知开证行和受益人。
三、保兑行为别家银行加保,要讲条件和取得代价
首先要考虑开证行的资信,这决定是否接受这一委托J果同意接受,就要考虑是否收取开证行的保证金。在同意免交保证金而加保的情况下,还要为开证行定下一个保兑控制额度,不得超过。假如开证行在开证当地也是一家相当有声望的银行,保兑行有时要求对方提供对等的保兑义务作为条件。此外,保兑行向开证行要收取保兑费,费率为1/8%到3/16%不等;如保兑期限较长,还要按比例加收。开证行交出的保证金和保兑费,最后都转嫁到进口商身上,增加了进口商的负担。所以信用证是否需要加保兑这一问题,是进出口商成交时在条款方面斗争的内容之一。通知银行受开证行的请求而加保兑,这是通常的做法。但有时也有通知行受出口商的请求,未经开证行同意而自行加上保兑的。这种“无委托保兑”只是在开证行资信本无问题,通知行对它相当信任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开证行可以不承认这种保兑,即不承认通知行具有保兑行的权利。所以,这种保兑是既成立又不成立的,对出口商来说,通知行加了保兑即负了责任;对开证行说,通知行的保兑与它无关,甚至可以提出抗议。一般比较保守的银行在遇到受益人提出保兑要求时,通常都要首先征求原开证行的意见,只在得到补充授权后才加上保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