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3日宣布,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同时进口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将不再享受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通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通知还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税则号列:85023100)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而2008年5月1日以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分两种情况:其进口上述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在2008年11月1日前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在2008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以后对上述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税则号列:85023100),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2007年初,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对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调整进口关税政策。
===========================================================================================================================
我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英文版法律文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中文带光盘)二本贸易工具书。
最新提供《2008年最新出口退税税率表》,该表采用2008年版标准海关代码,包括海关商品码,起始日期,商品名称,商品码单位,基本商品标识,单位代码,标准商品标识,标准单位标识,税种,征税税率,从量定额征税,从量定率征税,出口退税率,商品类别,特殊商品标识,退税备注说明等指标及相关的代码说明;
最新提供《2008年进出口税率税则(免)退税表》,该表采用2008年版标准海关代码,包括2008年最新进出口关税、进口关税与增值税先征后退之商品品目及参考编码,进口免征增值税商品税目,
特定区域不征出口关税原材料清单等内容。
最新提供《2008年进出口商品归类参考》,该表采用2008年版标准海关代码,主要应用于进出口商品归类和应用。
以上各项是进出口生产企业、贸易公司、采购服务商了解国家贸易政策、出口退税、产品成本核算的必备之重要参考资料。
另外提供《2008年进出口税率税则查询表》(中英文对照海外版)供海外使用,仅50份,销完为止!
说明:凡在购买图书或资料的用户,我处一如继往实行免费更新服务,一年内税率调整变化,我处随时跟踪更新。
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