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统计,2007年我国伞类出口总金额12.64亿美元,比2006年同期增长21.03%;出口平均单价1.38美元/把,比2006年同期增长16。93%。其它方面出口情况有以下几点:
一、从商品品种来看,庭院用伞出口近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其出口总额为3.81亿美元,同比增长34.80%;折叠伞出口金额为3.88亿美元,同比增长19.15%;其他伞类出口金额为4.94亿美元,同比增长13。49%。
二、从贸易方式来看,伞类出口一般贸易占绝对优势且增长迅速稳定,据海关统计,2007年伞类一般贸易出口总额为9.02亿美元,占伞类出口总额的23.20%,同比增长23.28%;来料加工贸易比前一年有所减少,出口金额1.1亿美元,同比减少了10.55%;进料加工贸易金额为1.83亿美元,同比增长18.80%。
三、我国伞类主要产地排在前三位的是福建省出口金额为5.19亿美元,同比增长22.19%,占出口总额的13.36%;其次为浙江省出口金额为3.4亿美元,同比增长30.30%,占出口总额的8.75%;广东省排名第三出口金额为2.66亿美元,同比增长7.93%,占出口总额的6.83%;,排名前十位的省市依次为:上海市、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及新疆自治区,同比增长为7.07%、42.69%、59.80%、18.48%、39.02%、38.82%,74.42%。其中增长幅度较快的省市为新疆、江苏省和江西省,比去年同期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四、从企业性质来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国有企业是伞类出口主力军,2007年伞类出口额分别为4.77亿美元、4.41亿美元、2.72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36.33%、27.23%、0.92%。其中增长速度较大的是私营企业,增长幅度稳中有升。
五、从出口市场来看,欧盟(27国)、美国、日本、香港地区出口为主要市场,2007年我国对欧盟出口额为3.65亿美元,同比增长38.16%,占出口总额的28.91%;对美国为1.86亿美元,同比增长20.26%,占4.8%;日本为1.05亿美元,同比增长3%,占2.70%;香港地区为0.94亿美元,同比减少10.04%,占2.43%。其中增长幅度较大的国家有尼日利亚、西班牙、芬兰、英国及马来西亚,同比增长均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