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合肥海关副关长贾江一行赶赴马钢,将A类企业资格牌匾授予马钢,标志着马钢可享受6项通关优惠便利措施。
“十五”以来,马钢一直位列我国进出口总额500强之列,连续三次荣获“全国外经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称号。
合肥海关认为马钢多年来合理制定进出口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减少经营风险,规避贸易摩擦,确保了进出口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具备了A类企业资格,可享受6项通关便利措施。具体是,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实行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对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样化验;为企业优先提供EDI联网报关的便利;自费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均可向商务部申报成立进出口公司,海关优先为其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