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决定对自我进口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反补贴及反倾销立案调查,这是美国对我发起的第七起双反调查。本案调查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涉案产品范围为:基本重量为等于或少于每平米70克重(允许每平米正负误差4.0克),不考虑其尺寸大小。其正面或背面可带、也可不带基本涂层,但在其一面或两面须有显影剂或染料混合物构成的热敏涂层,遇热能反应并形成图像。低克重热敏纸通常用作自动取款机、信用卡、加油站和零售店的收据。美海关税则号为4811908040和4811909090。美国国际贸易委员已于9月27日开始对自我进口的低克重热敏纸进行损害调查。有关涉案企业已开始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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