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因应大陆不断调降出口退税率,台商目前已经尽量从国外或转厂进口原材料,或将转厂出口改为直接出口,使得免抵退改为不征不退的出口退税方式,以此降低或不受出口退税调降影响。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会计师8日指出,大陆于7月起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又将在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目录中,新增1853项商品,对制造箱包、服装、鞋帽、雨伞等产品,且在广东、福建、江苏、上海等地设厂的台商来说,会受到不小的冲击。
海基会8日举行两岸经贸讲座,邀请汉邦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史芳铭主讲“大陆调整出口退税率与新增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对台商的冲击与因应”。
会计师史芳铭表示,中国这次调整出口退税范围包括:取消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将油画、邮票等十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调降塑料、橡胶、箱包、服装、鞋帽、雨伞、摩托车、自行车、家具、玩具等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他指出,对适用免抵退(免税、抵税与退税)出口退税方式的业者来说,调降出口退税将增加生产成本;若出口退税遭取消,商品的生产成本更将大幅增加。由于这三项措施涉及许多台商制造出口的商品,对台商影响不小。
另外,史芳铭表示,由于中国新增1853项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使得工厂位于中国东部、被海关划归为A、B两类企业,且制造这些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企业,必须缴纳相当于关税与增值税总和50%的保证金。因此,这些企业势必增加周转资金。他指出,因应中国新增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台商可评估转往大陆中西部、其他国家或回到台湾投资,或者尽可能转厂进口限制类的料件、转厂出口限制类的成品。
史芳铭说,由于这项政策将使业者损失利差,资金或体质不佳的公司,可能在这波调整中被淘汰;但相对来说,如果台商资金体质良好,未来可能反而会更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