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以来江苏对外贸运行情况
(一)1-5月外贸进出口情况
今年以来,江苏省对外贸易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在去年较高基数上继续走强,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据海关统计,1-5月江苏省外贸进出口总额为1311.8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7%,比全国平均增速高出2个百分点,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为16.4%,继续保持全国第二。其中,出口753.2亿美元,增长31.1%;进口558.7亿美元,增长19.1%,贸易顺差为194.5亿美元。
1-5月江苏省外贸进出口的主要特点呈现四个方面:1、从进出口产品结构来看,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较高,分别出口522.9亿美元和324.8亿美元,分别占全省的69.4%和43.1%。出口额较大的商品仍以电子产品为主,如便携式电脑、液晶显示器、存贮部件、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零件、电视机及零件等。2、从贸易方式来看,加工贸易进出口的比重仍然较高,一般贸易进、出口增幅双双超过加工贸易。经过近几年连续的结构调整和国家贸易政策引导,江苏省贸易方式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一般贸易出口258.6亿美元,增长37.9%,比加工贸易出口高出11.3个百分点;一般贸易进口141.1亿美元,增长28.3%,比加工贸易进口高出17.2个百分点。加工贸易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1%,达到801.9亿美元。其中,加工贸易出口486.7亿美元,增长26.6%,加工贸易进口315.2亿美元,增长11.1%,实现顺差171.5亿美元。全省13家出口加工区已有12家封关运作,2006年完成进出口380亿美元,其中昆山出口加工区270亿美元,仅次于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从掌握的数据看,今年以来出口加工区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增速高于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平均增速40个百分点,占全省加工贸易进出口的2成以上。3、从贸易主体来看,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仍占主导,为80.2%,达到1051.6亿美元。江苏省投资环境十分优越,是外商投资的重要集聚区。到2006年底止,江苏省已累计设立了6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400亿美元。2006年全省利用外资达到173亿美元,占全国的四分之一,居全国第一位,形成了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主导地位。私营企业进出口高速增长,成为江苏省外贸新的增长点。私营企业进出口135.3亿美元,其中中出口94.9亿美元,增长61.9%;进口40.4亿美元,增长85%。4、从贸易伙伴和市场来看,进、出口区域集中度较高,欧美出口市场仍占主导,日韩进口市场保持平稳增长。1-5月江苏对欧盟、美国累计出口额分别为192.6亿美元、170.7亿美元,出口增幅分别达到47.7%、36.4%;从欧盟、美国进口49.8亿美元、39亿美元,分别增长33.1%、22.1%;对欧盟、美国两大市场累计出口363.3亿美元,占全部出口市场的48.2%;累计实现贸易顺差274.5亿美元。欧盟、美国、日本延续上年末的位置,继续为江苏前三大贸易伙伴,进出口分别为242.4亿美元、209.7亿美元、185.8亿美元。从日本市场进口加快,进口额达到104.9亿美元,增长24%,进口规模超越台湾省,成为第1大进口市场;从台湾省进口增幅呈逐月回落、低速增长态势,进口103.4亿美元,仅增长3%。江苏省自日本、台湾、韩国的进口占全部进口的55.1%。受中国-东盟自贸区协定的影响,江苏省从东盟进口增长旺盛,为22.6%,达到75.2亿美元,成为江苏省第四大进口市场。
在退税、汇率等综合因素影响下,2007年江苏省外贸增幅会在正常水平上下降2-3个百分点,对于江苏省出口的影响不大。出口下降会主要表现在传统优势产品上,而机电、高新产品的出口受到的影响较小。因此,外贸政策调整对江苏省的冲击将由南向北递增,因为传统产业在苏南出口占比已低于2位数,机电产品出口已占70-80%,其中高新技术产品达到30-40%。
预计江苏省二季度进出口增幅约20%,其中出口增幅约25%;全年进出口增长15%以上,其中出口增幅18%以上。
(二)外贸运行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和动向
一是进出口贸易顺差继续扩大。2006年江苏省贸易顺差达到368.4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04.4%。今年前5个月,达到194.5亿美元,又比上年同期增长了近一倍,预计全年有可能突破400亿美元。长期的外需增长快于内需,使江苏省出口的外贸依存度过高,去年已达59.3%,庞大的贸易顺差也使江苏省贸易平衡的压力加大,同时也加大了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一旦出口疲软或渠道受阻,江苏省相关产业将面临产能过剩的严峻挑战。
二是出口产业节能降耗压力较大。因国内资源价格扭曲,土地、矿产、能源、环保等价格长期低于合理水平,凸显出“两高一资”产品的国际竞争优势。受国家调控措施影响,今年3月江苏省部分“两高一资”商品出口增幅明显回落。4月份,国家又降低了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将蓄电池等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当月江苏省钢材、蓄电池出口增速分别从上月的151.1%、28.3%拉升到324.8%、53.4%,属“抢出口”效应。6月国家再次决定将于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大多数资源类产品都在调整之列,预计6月份“两高一资”产品又将重现突击出口。
三是出口产品劳动力成本增大势在必行。去年10月,江苏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地区差异分为三类,分别为750/月、620/月、520/月,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最低住房公积金均按照规定在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执行。目前,我国平均工资水平只有美国的三十分之一到五十分之一,假如工资上涨10%,可能把出口生产成本提高3-4%,对于中国劳动力成本而言,完全存在这样的上涨空间。
四是加工贸易方式转型升级潜力很大。目前开展的许多加工贸易项目增值率低,与国内产业关联度低,产业链条短,贸易量虚高而国内受益低。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为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江苏省加工贸易正向“大进大出、高进高出、快进快出”提升,总的来看,江苏省加工贸易进出口差额逐渐增大,一方面引发了更大的贸易顺差,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增值率的提高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目前江苏省的加工贸易正逐步由委托加工生产(OEM)向委托设计生产(ODM)再向自主品牌生产(OBM)转变。但现行加工贸易政策有些负面效应也值得关注。
五是服务贸易进出口的比重偏低。2007年一季度全省服务贸易外汇收支16.74亿美元,其中出口5.22亿美元,进口11.52亿美元,分别占全省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1.52%和5.87%,相对于货物贸易高基数、高增速的发展水平,江苏服务贸易和金融、保险、咨询、物流等发展相对滞后,也导致了货物贸易的附加值较低。
二、几点建议
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江苏省已进入经济国际化提升期。作为全国开放较早、经济国际化程度较高的省份,江苏省与世界经济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程度也相对较高。2006年江苏省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外贸依存度)已超过100%。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新要求,江苏省要更加注重数量、质量、效益、速度和可持续性的统一,全面提升外贸发展水平,在高起点、高层次上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对各地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工作的指导。省内应加快出台新形势下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指导性意见,逐步完善出口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积极有效地开展外贸诚信体系建设。
2、调整优化进口结构。在政策导向上鼓励扩大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国内尚不能生产的重要机电设备的关键件、国内缺口较大的大宗资源型商品等;放宽优势农产品和先进服务产品的进入;鼓励我国企业在境外开发的重要资源返销国内;降低“两高一资”产品的关税,扩大进口,缓解国内资源、能源紧张的局面。
3、积极扶持中小外贸企业。对出口企业的信息和培训工作给予资助。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企业提高抵御风险能力。借助行业力量,规范外贸经营秩序,抑制出口企业竞相压价和进口企业哄抬价格现象,避免恶性竞争,提高经营效益。
4、完善贸易摩擦应对策略。目前,国外对华贸易摩擦已常态化、多样化、复杂化,每年约有400―500亿美元的中国出口商品受阻。应建立健全反贸易壁垒工作机制,积极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摩擦的制约;支持企业建立反倾销指控的应诉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应诉,协调各方力量,做好信息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出口企业的应诉费用予以适当补贴,支持企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推行生产、销售、环境和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认证。
5、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通过提高加工贸易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逐步完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支持服务体系,促其从以降低成本为主向以提高收益为主转变,以外资企业为主向本地与外资企业并举转变。本地企业要着力提高研发、设计能力,创建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控制价值链核心环节。配套产业发展是加工贸易带动本地产业成长、实现产业升级换代的重要基础。国家应该改革和完善各项不利于配套产业发展的现行制度和政策,鼓励加工贸易提高国内采购率。
6、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江苏省通过南北开发区共建,将苏南部分产业和部分生产环节向苏北地区转移,对于扩大欠发展地区外贸进出口,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效果。2006年苏北地区的进出口增速已经大大超过了苏南。建议省有关方面对出口产业梯度转移项目给予更多支持,促进产业转移、实现区域共同发展。
7、健全完善“大通关”体制。目前苏州工业园区已被国务院批准为综合保税区试点,享受保税港区的相关政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就视同出口,给予退税。江苏省南京龙潭港、张家港已向海关总署正式提出申请设立保税港区。此外,连云港正在申报过程中,省有关方面应推动国家批复同意。
8、对改进加工贸易管理的具体建议。
(1)加强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规范加工贸易管理。外经贸、海关、国税等部门齐抓共管,禁止不退税的货物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鼓励企业使用国产料件,引导企业提高增值率。
(2)统一加工贸易政策。一是统一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的退税政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二是统一进料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税收政策,对使用免税进口料件部分按征退税率之差征税。三是统一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全国范围对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实行征税办法。四是统一海关特定监管区域税收政策,对特定监管区域的功能进行整合叠加,实行进区一律退税的政策,同时细化出口退税的操作办法。
(3)对国货复进口实行征税办法,取消对国货复进口加工贸易的进口减免税政策,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进行管理。
(4)拓宽加工贸易的管理边界,目前加工贸易政策过窄,仅限于加工环节,而研发、物流等环节都不可以开展加工贸易,今后加工贸易涵盖的范围应该由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