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2831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这是近几年来调整范围较大的一次。昨天下午,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时表示,此次调整目标主要还是缓解贸易顺差过大引起的各种矛盾,同时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经过这次调整以后,出口退税率变成5%、9%、11%、13%和17%五档。而近期会否继续调整出口政策,要看这次政策调整的效果和外贸形势发展变化的情 况。
王晓华介绍,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一共涉及2831项商品,大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主要调整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去年降低和取消“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取消了553项“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第二,降低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第三,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
有关这次出口退税调整政策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王晓华表示,因为这次出口退税的调整“只有减法,没有加法”,所以对此次调整涉及到的出口企业总体来看,出口成本会有所增加。但因为采取的是“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所以具体到不同类型的企业,受影响的程度有所不同。比如对一些竞争力比较强的企业,出口产品时这些企业可在谈判过程当中通过调整合同定价转移一部分成本,从而降低出口退税调整的影响。而对依靠简单的价格竞争,靠退税款维持利润水平的小企业来说,影响会比较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