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满洲里检验检疫局与满洲里海关缉私局联合签署了一份会谈纪要,这是继2005年内蒙古局、满洲里局与满洲里海关签订关检协作协议以来,关检双方将协作向各类非法进出境的动物制品处理领域的进一步延伸。对满洲里口岸预防控制进出境动物疫情和疫病的传播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满洲里海关在口岸旅检现场和货运现场查获的来自疫区的非法入境的动物制品案件,缉私局在受案后,在第一时间通知满洲里检验检疫局进行检疫消毒卫生处理,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对涉案动物制品进行提样、封存后,缉私局进行案件的后续工作。
对于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在中蒙边界查获的绕关走私案件,缉私局按照属地、就近原则,在第一时间通知满洲里检验检疫局,后者派员对走私的动物制品进行防疫消毒处理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纪要指出,对于满洲里海关缉私局在侦结完成来自疫区非法进境动物制品的走私案件后,由两部门共同对涉案货物、物品进行销毁处理,纪要还对双方建立畅通信息交流机制做出了说明。
双方今后在进出境动物制品走私的重要地区、常见手法、境外疫情疫病等信息交流上开展深入合作。双方还就建立长效配合机制达成了一致,确立了业务工作例会制度,并且各自指派了一名联络员,负责双方合作的日常事务。
次外,双方还就走私动物制品涉及濒危珍贵生物种的检验检疫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研究探讨,以便双方就此问题尽快统一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