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2006年,浙江省累计出口中药2678万美元,同比增长18.6%,出口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其中,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出口的主力军。2006年,浙江省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出口中药1107万美元和821万美元,增长33.7%和5.4%,两者占同期全省中药出口总值的72%。国有企业出口695万美元,增长15%;集体企业出口55万美元,增长15.9%。出口5成以上面向日本市场。
出口附加值低
据统计,2006年,浙江省出口低附加值的中草药达2389万美元,占同期全省中药出口总值的89.2%,同比增长28.4%。原料中草药的出口增速远高于中药整体出口增速,浙江省中药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而日韩等国从我国进口中药材后通过自身的研发和加工,制成附加值较高的“洋中药”,迅速抢占了国际市场并从中获得高额利润。目前,国际市场的中药销售额每年达300亿美元以上。其中,日本汉方药占70%以上,韩国韩药约占10%,而我国中药所占的5%的份额中70%为廉价中药材。
难以进入欧盟
2004年4月30日,《欧盟传统药品法案》出台,规定到2011年4月后,中药销售将受到严格的管理。进口到欧盟的中药需证明在欧盟成员国应用达15年以上,同时证明在第三国(如中国)应用30年以上,才能正式注册,且中药的成分中只能包含植物和几种矿物。但目前我国中药包括植物、动物、矿物等多种成分,企业很难提交精确的药检报告以通过欧盟的审核。此外,高额的注册费用成为注册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目前在欧盟注册一个药品的费用在100万元左右。
国内标准缺失
由于没有统一的国内中药产业标准,我国中药生产普遍存在着分工不细、炮制工艺不统一、加工方式不规范等问题,重金属、农残超标等产品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在对外贸易中,我中药生产企业往往只能按照国外进口商的要求进行生产,缺乏主动权。尽快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统一的中药产业标准、规范行业生产秩序已成为业界有识之士的共同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