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0日,山东省国税局和山东省外经贸厅联合召开了全省税贸重点企业座谈会。会议由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郭伟时主持,省国税局总经济师赵莲珍就如何做好当前出口退税工作作了讲话。来自重汽集团、莱钢集团、山东银岱纺织集团等16家出口创汇企业的负责同志紧紧围绕出口退税提出了30多条意见和建议,省国税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一一做了现场解答。
今年我省对外贸易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据海关统计,1-11月份,全省进出口完成862.7亿美元,同比增长23.9%。其中出口529.5亿美元,增长26.4%;进口333.2亿美元,增长20.1%。进出口额居全国第六位,其中出口居全国第五位。出口退税的及时、足额兑现对外贸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11月底,全省共计完成出口退(免)税298.87亿元,同比增长35.9%。其中免抵税额143.85亿元,退税额155.02亿元。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国税部门积极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充分发挥出口退税职能作用。截止11月底,企业申报应退(免)税额322.8亿元,退税部门已审核通过应退税额316.5亿元,占到企业申报应退税额的98.1%,基本实现了对出口企业退申报退税资料的“应审尽审”。积极协助企业提高单证传递回收速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1—11月份全省企业申报率达到81.8%,审核通过率为98.1%,国库退付率为89.7%,出口企业退(免)税办理进度创历史最好水平,在全国也名列前茅。对出口退税认定、出口单证办理、出口退税审批等事项的办理时限等向社会作出了明确承诺,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批事项实现了即时办理。在此基础上,通过有计划的试点工作,逐步下放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权限,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效率。在全面下放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核权的基础上,今年山东省国税局在济南、烟台、威海、潍坊四市进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权限由市局下放至县市区国税局试点,并在济南历下区和潍坊奎文区国税局进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今后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总局统一部署,逐步扩大出口退税审批权限下放范围,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效率,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更加方便快捷。
全省各级外经贸部门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不断加大省级财政对外经贸的政策扶持力度。2005年出台了8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政策资金规模时5000万元;2006年,出台了12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政策资金规模为7000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000万元;同时进一步拓宽扶持范围,特别是争取财政拿出更多的财力支持企业加快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帮助出口企业增强适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今后,我省税贸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与财政、外管、海关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出口退税环境。在尽快做好出口企业退税申报免予提供纸质核销单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明年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电子数据审核退税,使企业在申报退税时不必再提供纸制核销单;抓好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在规范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管理的基础上,了解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积极研究针对性措施,使企业在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更加方便快捷;加强与海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使海关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以及电子信息的传输更加流畅,从而加快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进度,将企业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实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