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山海关近日在一批出口货物中截获15734支仿真枪。这些“玩具枪”与真枪相比,不仅外形几可乱真,尺寸、重量与真枪相仿,还装有金属枪管。 目前,上海海关已将此案移交相关机构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国家严格管理枪支的入境和出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带枪支入境、出境。经批准携带枪支出境的,出境时应当凭批准文件向出境地海关申报,边防检查站凭批准文件放行。枪支管理法还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支。有制造、销售仿真枪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没收其仿真枪,处以制造、销售金额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据介绍,这批仿真枪在洋山海关通关时,申报的是“背包”和“贱金属头饰”,企图借此蒙混过关。除了伪报品名外,这批货物还夹带了涉嫌侵权的万艾可11万余粒、某品牌化妆品168件、玩具327箱以及400辆婴儿车,这些商品均未向海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