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勒泰海关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了一批进口废旧铅酸蓄电池并对其实施退运处理。
据了解,此批被退运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共有103件,总重为1.2 吨,分别夹藏于一入境的蒙方货车的车体夹层和货物中,企图逃避检查,被例行检查的海关关员当场查获。经阿勒泰海关检测判定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及《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中“固体废物”名录下禁止进口货物,阿勒泰海关依法对其实施退运处理。
据乌鲁木齐海关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废旧铅酸蓄电池因含有强酸、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是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一旦流入国内市场,将造成二次污染,严重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乌鲁木齐海关统计显示,截至11月28日,乌鲁木齐海关共退运废旧铅酸蓄电池290件,与去年同比下降51%。据了解,由于新疆部分地方存在电瓶以旧换新的回收市场,加之部分外籍司乘人员不熟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携带废旧铅酸蓄电池入境情事仍然屡有发生。
对此,乌鲁木齐海关表示,将针对新疆口岸实际,通过完善机制,不断加强正面监管效能,加大该类商品风险分析布控力度,积极与各口岸部门加强联系配合,做好监管政策方面的宣传解释工作,形成口岸监管合力,将固体废物拒于国门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