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浙江省的蜂蜜在国际和国内都具有良好的市场。但2006年以来,浙江省蜂蜜出口大幅下降。据宁波海关统计,2006年1~8月,浙江省出口天然蜂蜜1899吨,价值259万美元,比2005年同期分别下降26.6%和1.9%。
浙江省蜂蜜出口一直不景气,且国内市场也一直较为混乱。随着国家《蜂蜜国家条文强制标准》(GB18796-2005)的出台,《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草案形成,对蜂蜜的标准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目前蜂蜜出口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蜂蜜出口的最主要的贸易壁垒
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已先后从环保立法进入到了环保执法阶段,对进口蜂蜜已制定或将制定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和条件,影响涉及蜂蜜产品本身及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2006年1月1日欧盟开始实施新的《欧盟食品及饲料安全管理法规》,要求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新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日本2006年5月29实施《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大幅抬高了进口农产品的门槛;2006年8月2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决定对中国产的蜂蜜及其加工品中的氯霉素监控检查频度提高到50%,对日蜂蜜出口进一步受到制约。我国出口的蜂蜜仍以原料、低附加值产品为主,技术性壁垒成为制约我蜂蜜出口的主要壁垒。
2.我国蜂产品整体产业化程度较低,竞争力不强
目前,我国蜂蜜基地产业化生产未成气候,多数加工厂、出口企业与蜂农、养蜂联合体和基地尚未形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机制。国内大多蜂农仍处于家庭作坊式的养蜂阶段,规模小、效益低、产品质量没有保证。这对我国蜂蜜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出口构成不利影响。
为此,专家建议:
1.出口企业必须积极应对绿色壁垒,提高产品竞争力。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企业标准,努力推行产业化经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同时注意在出口深加工和产品多样化上下功夫,增加产品附加值。
2.积极与设障国进行磋商和谈判,对没有科学依据支持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措施,采取双边磋商或诉诸争端解决机制,据理力争,迎难而上,积极应诉,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3.建立进出口监测预警体系。我国出口企业由于信息不畅,各自为战,常常遭遇退运。为减少出口企业的因不知情而造成损失,相关部门应在海关、商检等环节建立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在发现农产品出口遭退运增多的情况下,迅速向企业反馈信息,发出预警信息,以便企业及时应对,避免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