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近半年之后,欧盟新的对华贸易战略文件终于出台。这份文件将扩大中国对欧盟的市场准入和公平贸易,放在了最突出的位置,并明确提出,将以此作为减少欧盟对华逆差的主要手段。10月24日,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提交了新的对华政策文件<欧盟—中国:更紧密的伙伴,扩大的责任>(Closer Partners, Growing Responsibilities),新的欧盟对华贸易战略文件作为"姊妹文件"同时公布。
"贸易和投资是欧盟对华战略最核心的部分。"10月25日,欧盟驻华大使赛日·安博向中国记者解释说,按照欧盟相关工作机制,这份新的战略文件是欧盟委员会提出的一个建议,还需要欧盟各成员国部长理事会讨论通过。但是由于贸易、投资事务由欧盟委员会直接负责,因此这份新的对华贸易战略文件已经是最终版本。
11月6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将访华,与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讨论该份文件,同时进行欧中新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的贸易部分谈判。安博表示,欧盟将全力争取各成员国在今年年底前结束对新战略文件的讨论,在明年1月左右,与中国达成新的<伙伴关系与合作协定>。
开列谈判清单
"中国是欧盟贸易政策最大的挑战"是这份贸易文件的第一句话。
在欧盟看来,挑战不仅表现在目前中国是欧盟的最大进口国、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上,更表现在庞大的贸易逆差、富有竞争力的中国制造业、贸易摩擦等一系列问题上。
首先,欧盟继续要求中国履行完成加入WTO时所做的承诺。文件指出,尽管中国的非农产品的平均关税已经按照WTO要求,降到了8.8%,但是中国在纺织品、服装、皮革、鞋、陶瓷、钢铁、车辆等产品上的关税仍然过高。
对此中国入世谈判代表、前海关关税司司长吴家煌向本报记者表示,中国在关税问题上,已经100%地履行了加入WTO时的承诺,欧盟的指责可能是根据自身标准,而非WTO标准。
其次,欧盟认为中国检验检疫标准与国际标准不同,从而对欧盟中小企业形成了非关税壁垒,阻碍了欧盟产品、特别是欧盟农产品进入中国。在政府采购方面,欧盟认为,现在大部分采购领域仍然对欧盟企业关闭,同时在一些国际订单中,中国政府将要求欧盟企业将相应技术转让给中国作为附加条件。
另外,欧盟指责说,中国在一些关键工业,如汽车、钢铁、半导体、造船上,使用"中国优先"的做法,违反了WTO非歧视性原则。尤其是在国内或地区领头企业上,中国给与这些企业更好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这在钢铁和汽车行业尤为明显,这些领域都执行支持国产并且鼓励出口的政策。
与这一指责直接相关的是,欧盟与美国将中国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纠纷提交WTO的决定。根据本报记者了解,中国已经在9月28日拒绝了欧盟、美国、加拿大提出的"WTO就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设立专家小组进行调查"的提议。但如果在10月26日的WTO第二次会议上,三方仍然继续提出要求,专家小组将自动成立。
在投资方面,欧盟表示,至今欧盟企业仍不能在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相关领域设立独资企业,必须与中国合资。欧盟委员会承诺说,欧盟将全力要求中国取消对欧盟企业强制性的技术转让要求、出口限制和对国内战略工业的补贴,并要求中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战略文件中,欧盟指责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的做法。欧盟说,中国现在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燃料进口国,中国一方面对一些原材料进口给予补贴,另一方面在煤炭、焦炭、稀土、皮革和生丝上实行出口管制,扭曲了世界原材料市场的价格。欧盟表示,它将要求中国让市场因素来决定原材料的贸易。
不排除利用WTO解决问题
尽管列出了诸多要求中国政府改善的领域,但欧盟这份贸易战略文件的口气明显软于去年2月14日美国政府公布的新对华贸易战略。欧盟强调,在解决和中国在贸易、投资上遇到的问题时,仍然遵守"对话优先"的原则。
但是欧盟同时表示,如果对话失败,将利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达成多边协议。文件说,"这不是一个以对抗代替合作的问题,而是创造一个建立在目标明确的多边规则下的健全关系。"
欧盟的战略调整一个重要原因是欧盟对华逆差的不断增加。安博此前对本报表示,根据欧盟2005年统计,欧盟对华逆差达1200亿美元,同时欧盟对华出口增长不到3%。因此欧盟方面认为,为了减少逆差,必须扩大中国对欧盟产品的市场准入。中国方面统计显示,今年1-8月,中国对欧盟顺差为535.6亿美元。
为了达到让中国扩大市场准入的目标,欧盟委员会将在2007年做出一个"中国市场开放与中国履行WTO义务"的评估,同时,在2007年,欧盟也将全面调整自己的市场准入战略,希望能够以此增加欧盟对华出口。
预计在11月曼德尔森访华期间,将和薄熙来谈到消除国外投资限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地理标志等问题,以最后达成新的<伙伴关系与贸易协定>。
但是中国企业最为关注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仍然难以在近期内得到解决,欧盟文件表示,中国目前仍然不满足市场经济地位的要求,但是如果双边贸易关系不断提升,这一问题将加快解决。这一表态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应对欧盟不断增加的反倾销案件时,仍然很难取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