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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政策分析
中国海关综合信息资讯网-海关通关报关咨询/进出口统计数据关税查询
  2006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5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这次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主要目的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通知》提出,将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新政策将于9月15日起正式施行。

调整的范围

通过第一纺织网的分析和调查,本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范围包括部分纺织化纤原料及纱线、面料、纺织制成品及皮革制品,涉及到棉纺行业、化纤行业、丝绸行业、毛纺行业、针织行业及部分非织造行业等十多个纺织主要子行业,产品涉及到海关税则里第三十九章、第四十一章、第五十章到第五十六章、第六十章、第六十三章等12个章节670多个税号的产品。从产品覆盖范围来看,对整个纺织行业都将产生明显的影响。

目前尚未涉及出口退税率下调的纺织服装类产品海关税则章节主要有:第五十七章、第五十八章、第六十一章、第六十二章、第六十五章、第八十四章等服装、鞋帽、纺织机械产品。目前仍保持13%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制度又称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退还在国内生产、流通、出口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税收制度,目的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人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以促进对外出口贸易。这一制度在国际贸易中被各国普遍接纳和采用,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1、出台的时机分析

从上年度纺织品出口关税取消开始,关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的传言就在业内广泛流传,2006年6月份开始,关于纺织品出口退税率将要下调的消息更是不绝于耳,行业内同时流传了多个版本,国家相关负责人在多次公开辟谣的同时又不断明确宏观调控的目标和手段,让纺织行业相关人士更加确认了出口退税率下调 “只是时间问题”。

(1)从国家政策、金融等宏观环境看,拉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三驾马车”目前快慢不一:投资正在降温,消费起色不大,而出口却如脱缰之马。据统计,2006年8月份的贸易顺差达到了近188亿美元,这已是今年以来中国贸易顺差连续第四个月创下历史新高。与7月份的新高146亿美元相比,8月份增长了28%,大大超出人们的预料。一方面,高额贸易顺差,带来国内市场美元的供大于求,人民币存在着升值加速的内在压力,同时外汇储备不断增加导致的外汇款增加,造成了国内流动性的过剩,影响到抑制信贷和投资增长的努力。

国内新一轮宏观调控已于2006年4月启动,国家严查大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8月份相继上调的准备金率和利率都显示出国家抑制当前国内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过多的态度和决心。进一步组合出招也意味着紧缩政策出台频率可能会有所提高。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人员也曾表示,宏观调控应多利用税率杠杆,在减顺差方面,除了根据需要增加进口外,关键是调控出口。凡是“两高一资”的产品,应当大幅度调减出口退税率,提高资源品出口关税,促进节能降耗。

(2)从国内纺织行业发展的大背景看,中国纺织品生产的“井喷”式发展时代已基本结束,今后将难以在规模上继续形成大的突破,后期将逐渐以淡化总量、注重质量为发展方向。国家在确定以“十一五”以“调整”为主基调的同时,必将在“限制产能”方面予以辅助政策措施,产能的的迅速膨胀已经并将继续受到资金、原料、资源等各方面的限制。

综合两方面看,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绝非偶然,从宏观角度看,出口退税率下调是国家宏观调控出击“组合拳”的一个步骤,从纺织行业发展历程看,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下调是国内纺织行业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转型的一个有效途径。

2006年9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启欧洲之行,在12日的中欧工商峰会时温家宝表示,中国实行进出口基本平衡的方针,并不刻意追求顺差。再为“出口退税率下调”定下基调。

2、调整的范围

通过第一纺织网的分析和调查,本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范围包括部分纺织化纤原料及纱线、面料、纺织制成品及皮革制品,涉及到棉纺行业、化纤行业、丝绸行业、毛纺行业、针织行业及部分非织造行业等十多个纺织主要子行业,产品涉及到海关税则里第三十九章、第四十一章、第五十章到第五十六章、第六十章、第六十三章等12个章节670多个税号的产品。从产品覆盖范围来看,对整个纺织行业都将产生明显的影响。

目前尚未涉及出口退税率下调的纺织服装类产品海关税则章节主要有:第五十七章、第五十八章、第六十一章、第六十二章、第六十五章、第八十四章等服装、鞋帽、纺织机械产品。目前仍保持13%的出口退税率。

3、调整的幅度

从出口退税率下调的幅度看,本次涉及出口退税率下调的产品平均下调幅度在2%左右,而全部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11%。皮革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8%。

参照历次纺织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的调整幅度看,本次纺织品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幅度与前几次相近,都控制在2-5%范围内。基本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

4、执行的时间

新的政策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对2006年9月14日(含14日)之前已经签定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含14日)之前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出口企业可以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但是出口企业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国家此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充分考虑了纺织企业出口操作的实际情况,执行时留了3个月的缓冲时间,避免了政策当期执行造成企业因无法与外商议价造成的损失。

  

  海关收缴的光盘

  

  入境检查

  日前,记者在厦门机场海关旅检现场看到,一位出境旅客携带整整一大旅行箱盗版光盘在通关时被海关查扣,被查扣的盗版光盘有港台地区拍摄的经典电视连续剧、我国近年热播的电视连续剧以及韩剧等。这名旅客的盗版光盘被海关查扣时还理直气壮地说携带这些盗版光盘是为了“赚取路费”,指责关员不为旅客的“利益”考虑,并说:“以后谁还会出境旅游?”。

  面对旅客违规携带盗版光盘出现的新特点,厦门机场海关加强信息调研,对盗版光盘的来源、流向及携带的人员特征、集中的航线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突出三个“锁定”,即锁定重点航班、锁定重点地区旅客、锁定多件、普通包装行李,加大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力度。

  据了解,自今年7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等10部门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的 “反盗版百日行动”以来,该关旅检现场关员通过“三个锁定”已查获15起盗版光盘案件,查获盗版光盘4358片。

*上篇文章: 厦门海关查获133起进出境携带盗版光盘案
*下篇文章: 前8月广西口岸氧化铝进口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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