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在福州市马尾海关关员的严密监管下,来自韩国的10个集装箱共计92.64吨“洋垃圾”---进口废塑料在青洲码头被装载上船,退运出境。该批货物是福州建吉金属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并于7月24日运抵青洲港的。8月初公司的业务负责人在向马尾海关申报前发现随船的货物装柜照片显示货物有污渍,怀疑该批废可能不符合环保要求,遂向马尾海关申请进行“申报前查看货物”。马尾海关根据《海关法》等有关规定,在审核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提货单等相关证件后,对该批货物进行申报前查验。结果发现该批货物未经清洗,携带大量泥土,其夹带量超过国家环控限量标准,属于“洋垃圾”。该批货物如果进境,将对我国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随后,福州建吉公司配合马尾海关对该批“洋垃圾”办理了直接退运手续。
据马尾海关的有关人员介绍,我国提倡和保护正常的可用作原料的废旧物资利用工作,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允许从国外进口诸如废纸、废钢等可回收物资。通过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我国自然资源和生产原料的短缺。在此背景下,近年来马尾口岸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数量连年增长,仅2005年以来就达到了25万吨(2006年以来进口7.5万吨)。但与此同时,由于许多发达国家对垃圾处理的要求非常严格且费用相当高,一些不法企业为降低垃圾处理成本,选择将垃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处理,造成进口废物夹带“洋垃圾”及“洋垃圾”伪报成可回收物资的风险也逐渐增大。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以来,马尾海关与口岸其他部门共同配合,共查获“洋垃圾”案件10起,退运出境“洋垃圾”超过416吨,案值91万元。
为保护环境,近年来我国相继制定、颁布和修改了一系列防止和打击“有害洋垃圾”非法入境的法律法规,加大了打击惩处非法进口固体废物的力度。我国的《刑法》、《固体废物防治法》修改后明确了进口固体废物不仅要处以罚款并责令退运,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再一次给走私分子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将更有效地防止和打击近年来日益突出的固体废物走私进口现象。对此,海关提醒从事进口废物生产经营的相关单位在自身守法经营的同时,还应谨慎选择贸易商,并在签订进口合同时注意专设环保条款。
为了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方便企业申报,马尾海关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对废物进口进行全过程监管:一是加强与口岸检验检疫、环保部门的配合,签订合作协议,形成打击“洋垃圾”的合力。二是加大对废物进口单位的法律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洋垃圾”进境的可能;三是实施应进口废物收货人要求的 “提前看货”,加强申报前把关;四是对进口废物实行“设立专用堆场、实行专门通关”的“双专”管理方式,加强对进口废物的申报后监管;五是加强事后管理,对废旧物资进出口经营单位实行风险管理和诚信通关模式,建立经营单位档案,并对多次进口“洋垃圾”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