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调整我国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的有关税收政策,新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变化不仅会使钻石加工企业的成本降低,同时消费者承受的税负也将减少,国内市场钻石价格有望下降。 据悉,此次调整的钻石新政策包括四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关于一般贸易项下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新的政策规定,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纳税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往国内市场的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4%的部分由海关实行即征即退。进入国内环节,纳税人凭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金。
二是关于一般贸易项下出口企业出口有关钻石产品的税收政策。新的政策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部分钻石产品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或抵扣,须转入成本。具体产品范围包括税则号71021000的未分级钻石、税则号为71023100的未加工或简单加工非工业用钻石、税则号为71023900的其他非工业用钻石等11类产品。
三是关于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销售自产毛坯钻石的增值税政策。新的政策规定,对国内钻石开采企业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自产毛坯钻石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不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照章征收增值税。
四是关于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的有关税收政策。新的政策规定,对国内加工的成品钻石,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不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销售的,在国内销售环节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据了解,在新政策实施前,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报关后进入国内市场的各类钻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上海钻石交易联合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一般贸易项下的钻石进出口和保税交易总额达到4.1亿美元,征收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1.62亿元人民币,比2004年分别增长11.4%和23.5%.财政部有关人士在解释出台一揽子钻石税收新政策的原因时表示,上海钻石交易所是我国唯一一家钻石交易所,这次出台一揽子钻石税收新政策,正是为了促进我国钻石行业的发展,同时平衡钻石与黄金、铂金等同类产品的税收负担。
上海钻石交易联合管理办公室的专业人士在接受《中国税务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自上海钻石交易所2000年成立以来,我国曾于2001年对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进行过一次调整,对通过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入国内市场的钻石,免征关税(原关税税率为毛坯钻石3%、成品钻石9%),消费税减半征收(税率由10%降至5%),并将征收环节由进口环节后移至消费环节。此外,国家有关部门还规定,2002年6月1日起全国一般贸易项下进出口的钻石集中到驻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几年来,这些政策和规定对促进规范我国的钻石进出口和国内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
当谈到将于7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收新政策的作用及意义时,专业人士指出,新政策将进一步规范我国钻石进出口秩序和国内钻石市场,同时对打击非法钻石交易、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推动我国钻石行业的健康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于税收新政策是否会影响到国内市场上钻石的零售价格,该专业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税收新政策将使进入我国市场的钻石、特别是毛坯钻石在进口环节的税负大大降低,这一变化不仅会使钻石加工企业的成本降低,同时消费者承受的税负也会减少。“税收新政是否会影响钻石的零售价格是件很明显的事,虽然我不便发表评论,但相信大家在看到新政策后都会作出准确的判断。”这位专业人士很含蓄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