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广州海关方面获悉,由于我国从今年2月1日要实施新的进口药材登记备案新办法,企业赶在2月前加速进口,2006年1月,经广东口岸进口医药品金额达3668.5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大幅增长11%。 据海关方面分析,新办法的实施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自2006年2月1日起,组织药材进口,申请人应当在取得《进口药材批件》后,向相关部门提出登记备案申请;二是海关仍凭《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放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商品编码范围的药材,但《进口药品通关单》仅限在该单上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证面内容不得更改,如需更改,须换发新证;三是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进口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增加部分商品编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