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结合辖区实际,西双版纳海关制定了《西双版纳海关对辖区240指定通道进出的监管规定》和《西双版纳海关对于从辖区非指定通道进出的监管规定》两项实施文本,并于2月16日就两个《规定》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海关管理,明确海关与工作对象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营造公平、诚信、守法便利的进出境环境,西双版纳海关制定了两个《规定》,根据昆明海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决定在两个规定实施前,以听证会的形式,向有关政府部门、法人、企业和公司进行宣传解释,听取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两个《规定》后,一致认为,规定的出台对有效监督海关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景洪市外向型经济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还就规定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州法制办、商务局、边防支队、检验检疫局、曼栋边防工作站和景洪市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34家进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及业务员参加了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