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06年我国关税调整的有关消息。税率下降,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 从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降低100多个税目的进口关税,涉及植物油、化工原料、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等产品。由于税率下降的幅度和税目数都有明显的减少,对关税总水平影响不大,2006年的关税总水平仍为9.9 %,工业品平均税率仍为9.0%。取消纺织品出口关税,外销型服企受益最大
今年年初,我国对纺织品开征了出口关税。加征出口关税主要是为了缓解欧美与中国纺织品谈判的紧张气氛。目前,中美、中欧均已达成协议于2006年恢复配额,在这种情况下,向纺织企业征收关税已无必要。综合测算,今年四次关税调整导致纺织品全年出口成本增加约25亿元。
关税调整后,目前尚在征收出口税的产品有51项,全部为服装产品。2006年1月1日起,取消关税将降低这些产品的出口成本,相关企业均将受益。其中,外销型服装公司受益最大,其次为从面料向服装延伸的公司和以内销为主的服装类公司。税则税目调整,增列家用缝纫机税目2006年,我国对税则税目进行了调整,主要是基于四个原因:一是为了落实有关产业及税收政策(增列了汽车车身覆盖件、一次性木/竹制品等商品税目);二是适应技术发展的需要(增列了高纯金属产品、高压和超高压电缆等商品税目);三是为了加强进出口管理(增列了家用缝纫机等商品税目);四是为减少关税征管中的争议,统一商品归类(增列了全地形车等商品税目,并删除了部分工业用金属制品的税目)。
调整后,我国税则税目总数将由2005年的7550个增加到760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