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5月17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等六国的复合地板作出反倾销终裁,并对中国产品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决结果见表1和表2)。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11990.90,包括厚度为5.5~13毫米(其中实木厚度不超过2毫米)的复合地板。 本案是2004年10月4日,应加拿大魁北克省Uniboard Surfaces公司的申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奥地利、比利时、中国、法国、德国、卢森堡和波兰的复合地板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地板进行反补贴调查;2005年2月16日,加拿大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初裁。 根据加拿大的相关法律,下一阶段,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2005年6月16日前作出产业损害终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