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描绘了今后几年我省大通关建设的新蓝图。《意见》确定了多项有利于船舶、货物和个人加快通关速度的政策措施。 提速!再提速!
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口岸大通关建设,在近年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上,都把口岸大通关作为投资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卢展工在口岸部门调研时反复强调要“开正门、堵邪门,保畅通、保安全,促发展、促提高”,对我省口岸大通关建设提出了十分具体的要求。省长黄小晶在年初口岸通关部门新年慰问座谈会上指出:“口岸兴、福建兴,口岸旺、福建旺”,对推进大通关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寄以厚望。
几年来,我省的大通关建设稳步推进:2002年重点抓查验部门,即大通关中间环节的提速;2003年实现了通过中间环节的突破,带动生产、服务环节的提速。几年来,在口岸查验、生产运输、中介服务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口岸通关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但是,我省口岸通关总体水平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大通关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监管模式的改革、科技水平的提高等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随着我省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构想后,口岸大通关建设如何适应新形势,主动呼应,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找准定位有更大作为,便是摆在面前的迫切课题。
《意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孕育而生的。
对外开放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优势、特色支持和动力,口岸是对外开放的门户,口岸大通关是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意见》的出台,旨在全面推进我省口岸大通关建设,使我省口岸通关速度、整体运行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
有效整合港口资源
合理布局,有效整合口岸资源。《意见》提出了充分发挥口岸的功能和效益的要求。全省现有的11个对外开放一类口岸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拓展功能,增辟航班航线,提高其对外客货通过能力。有关部门将对全省海港一类口岸开放范围新增外贸作业区或码头的生产、安全、查验和监管条件等进行清理整顿并组织验收,对22个海港二类口岸和南平、三明进出口货物报关报验中心进行全面清理,符合条件的逐步并入海港一类口岸,不符合条件且没有效益的予以关闭,临时需进靠外国籍船舶作业的按程序报批临时开放。
发挥功能性区域作用
完善保税区功能,促进出口加工区发展,加快区港联动建设。《意见》要求厦门市加快象屿保税区—东渡港区“区港联动”建设步伐,尽快投入使用。积极争取福州保税区—青州港区实行“区港联动”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建立保税物流园区。在福州保税区与福州港、象屿保税区与厦门港建立直通式通关模式,提高区内企业免(抵、退)税和区外企业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的速度,使保税区成为一个能提供企业全球采购、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转口贸易、国际配送、物流信息处理等功能的港口现代物流中心。加快厦门、福州、融侨、泉州出口加工区建设步伐,尽快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降低企业商务成本,提高竞争力。《意见》还要求加快湄洲湾秀屿港区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的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福建的港口优势,把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建成全国海运进口原木的集散中心。
企业个人得利多多
《意见》的重头戏,在于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提升口岸通关科技和管理水平,优化服务,创新通关监管模式。这些具体的举措将很快在我省付诸实施,届时在我省通关的船只、货物和个人都将获得极大的便利。
——推进厦门港口岸查验管理一体化,简化查验手续,方便船舶、货物进出。国际航行船舶在厦门港各港区内航行靠泊,查验机构均按同一个港口水域内移泊办理手续;检验检疫部门对入出境船舶实施一次检疫申报,对法定检验商品需要实验室检测的,实行就近检测,并互认结果。对进入厦门港维修的船舶,福建检验检疫局与厦门检验检疫局互认对方出具的有关证明,并据此实施监管;海事部门一次性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检查手续。
——加强大通关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省内不同关区、检区的关检协作机制,及时协调产地和口岸现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关关、检检之间信息化管理一体化;海关与检验检疫部门实现电子通关单联网核查,海关以验核电子通关单数据为主,实现报关企业一次录入分别申报;有关地方政府要加快关检共同查验场地建设,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集装箱实行一次开箱、一次查验。
——不断扩大实施口岸绿色通道、快速通道、提前申报、预审价、预归类和原产地预确定、企业电子手册管理、加工贸易企业电子联网等便捷通关措施的覆盖面,让更多的进出口企业受惠。
——全面推广“就近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就近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是福州海关去年推出的一项通关改革举措。在以往,企业报关要到货物进出口港口所在地海关报关。“就近报关、口岸验放”就是企业对其在某一直属关区口岸进出口的货物可以自主选择在该直属关区内任一“区域海关”报关,由“口岸海关”对货物进行实货验放。这意味着,企业不论从哪个口岸进出口货物,都可以自主选择离企业较近的海关就地申报,待通关手续办妥后,再到货物实际进出口地海关办理进口提货或出口装船手续。《意见》要求对需要检验检疫的出口货物,在报关地办结海关手续的,由检验检疫部门出具通关单,便利企业报关结关。
——大力推广“铁海联运”大通关模式。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三明、南平、龙岩等地开展铁海联运大通关工作,海关、检验检疫部门要签订合作备忘录,对内陆山区进出口企业予以积极扶持,进一步落实便捷通关措施。对铁海联运的货物,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省内海关在不同关区之间对进出口货物审价实行统一价格尺度,形成“审价联盟”。在实践中,不同海关之间的审价标准不同,就造成了不同口岸间对同样货物价格的不同评判标准。我省的福州海关和厦门海关都直属于海关总署,在以前也存在这样的审价差别。“审价联盟”将使不同关区之间对进出口货物审价实行统一价格尺度。在省内海关形成“审价联盟”后,我省还将与“泛珠三角”和“长三角”海关建立“审价联盟”,克服市场变动和海关审价标准滞后的矛盾;推行审价和一般贸易进口应税货物绿色通道,加快通关速度;进一步推广“网上支付”,鼓励进出口企业实行“一卡多行、异地支付”等业务,简化审批流程。
——实施旅检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应用风险分析原理,对航空器、人员及其携带物实施分类管理,采用不同的检疫查验管理模式,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简化申报手续。目前,旅客在进出境时必须分别接受海关和检验检疫两道检查程序,这就存在对旅客行李重复检查的问题。去年,福州海关和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福州长乐机场试行“一机两屏”检验新模式,将以往检验检疫在前海关在后的监管模式改为海关在前检验检疫在后的监管模式,并由两个部门共同使用一台X光机,两个屏幕显示行李状况,加快了旅客通关速度。在这一试点的基础上,全省旅检通道实施“一机两屏”模式,实现业务信息沟通和通关数据共享,减少开包率,提高查验准确率。
——促进闽台农业合作和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台湾农产品免税进入大陆销售的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对台小额贸易和直接往来等现有渠道,促进台湾农产品在大陆的销售。口岸通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绿色通道,快速通关。海关在业务现场设立专门窗口办理通关手续,对海运进口台湾农产品提前报关,做到“零滞港”;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对台湾动植物疫情疫病的分析研究,对台湾农产品检验检疫实施风险管理,分类处置,做到快速查验、快速放行,促进福建成为台湾农产品进入祖国大陆的重要中转口岸。
——深化边检勤务改革。《意见》要求边防检查部门推行出入境船舶动态管理,建立以驻点执勤、港区巡查、远程监控相结合的船舶监管模式,进一步减少驻船监护和出境船舶船体检查比例;继续推广出入境船舶网上报检系统,通过预检的出入境船舶可以先装卸作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再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手续;在空港口岸实行大型旅游团队网上预申报,边防检查部门要合理部署警力,开足查验通道,加快通关速度;对出入境旅客手续不完备的,边防检查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30分钟内作出处理决定;对港口生产作业单位申请办理登外轮手续的,船舶抵港前可预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