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鲁木齐海关统计:1—5月,新疆外贸进出口总值累计23.8亿美元,增长5%,继前4月增幅下滑恢复了正增长。其中,出口12.5亿美元,增长28%;进口11.3亿美元,下降12.4%。 累计贸易顺差1.2亿美元。私营企业出口6.2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0%,增长76.5%,成为拉动出口增长的主要力量。 针对一季度新疆外贸进出口增幅出现下滑的态势,乌鲁木齐海关及时制定了《进一步支持新疆外经贸发展六条措施》,努力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在阿拉山口等口岸继续推行24小时预约通关和值班查验制度,并大力推广“联网报关”、“网上支付”等通关模式,使新疆主要贸易方式出口全面实现增长。
鞋类、机电产品、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蕃茄酱、家具及零件等主要商品出口均有较大幅度增长,合计出口6.2亿美元,占新疆外贸出口总额的49.6%。受纺织品出口政策变化影响,新疆服装及衣着附件累计出口2.6亿美元,下降25.9%。新疆外贸主要出口市场较为集中。累计对哈萨克斯坦出口7.2亿美元,增长19.5%;对吉尔吉斯1.3亿美元,增长28.6%;对哈、吉出口占到出口总额的近7成。
进口方面,一般贸易进口增长,边境小额贸易、加工贸易进口下降。未锻造的铜及铜材、机电产品、非国营贸易进口原油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除集体企业进口2.8亿美元,增长84.6%,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进口分别下降25.4%、13.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