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大通关”建设,昨日,福州海关和厦门海关共同签订《“就近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协作备忘录》、《福厦海关价格联盟联系配合办法预案》和《福厦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协作办法》3项合作方案,此举标志着福厦两关联手推进福建区域海关管理一体化进程又向前迈进一步。 根据《“就近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协作备忘录》,自7月1日起,“就近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可在福建全省范围内推行。届时,福州海关辖区内的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和厦门海关辖区内的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地区的进出口企业无论从上述哪个口岸进出口货物,均可直接选择就近的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不再受福厦两关的关区限制。《福厦海关价格联盟联系配合办法预案》旨在加强海关估价管理信息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和统一税收管理执法尺度,维护公平竞争,在此基础上两关将联合成立“福厦海关价格联盟”,收集、整理和交流有关进出口商品价格方面的信息。《福厦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协作办法》则加强了福厦两关区海域“结合部”的海上缉私力度。根据该协作办法,两关将建立联络员制度,对在福厦两地海域发现的重大走私案件以及出现的走私新动向,两关将及时通报、共同研究,必要时采取联合专项行动,合力打击海上走私行为。
两地海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福州和厦门两关将本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完善、共促发展”的原则,在信息共享、技术援助、资源配置、稽查缉私等方面继续加强协作,实现提速通关、畅通物流、优化通关环境的口岸大通关目标。